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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环境网发布者:北京大华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4-06-09 11:31:35
京津冀环保一体化艰难前行

2013年10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正式启动;


  2014年3月,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召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座谈会,明确今年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重点工作;


  2014年5月,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指出,要把治理大气污染和改善环境生态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率先在大气污染协同防治上取得进展,通过区域协同发展统筹治理大气污染。


  作为“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域联防联控近年来取得了一系列新的进展。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第二十条中指出,“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这为区域联防联控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上述“四个统一”也为区域环保一体化指明了方向。


  京津冀环保一体化,正随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开展而深入。


  ■监测预警动作频出 各有进展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作为“四个统一”中阻碍最小、难度也最小的一项工作,京津冀三地在统一监测方面的进展颇快。


  2013年底,财政部投资4500余万元,全力支持京津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中心(一期)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在京津冀及周边6省、区、市约150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实现未来3天空气质量预报和7天污染趋势预测。


  在北京,基于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北京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暨决策支持平台正在立项过程中。据了解,平台启用后,不仅能使北京市的空气质量预报从目前的72小时延长至120小时,同时,还能让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6省、区、市的监测数据实现联网共享。


  在河北,一个覆盖全省的大气污染监测网和预警应急体系即将建立,6月底前,河北将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实现省级联网。此外,河北省环保厅和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利用国家环境卫星的遥感数据结合地面监测实现灰霾预警的立体监测。


  据媒体报道,天津将在现有27个空气质量监测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在京津之间的过渡地区增设监测点,尽快实现区域的无缝监控。


  除了上述这些进展,作为统一监测的前置条件之一,京津冀三地在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果。


  南开大学受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了《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对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方法进行了统一。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北京、天津、石家庄3个城市要在今年6月之前公布各自的源解析研究结果。北京已经在5月公布了源解析的研究结果,天津和石家庄也将在近日公布。


  除了石家庄,河北省一些其他城市也不甘落后。不久前,沧州市就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签署协议,双方将共同开展当地的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


  ■标准建设差距明显 参差不齐


  在环保一体化中,统一标准难度很大。


  “目前,京津冀三地的环境质量标准都执行国家标准,有差别的是三地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包景岭说,同样的污染企业,按照北京标准可能必须搬走或关闭,按天津的标准可能需要严格治理,而在河北,当前情况下,过于严格的标准将使企业丧失竞争力。


  包景岭建议,国家可以对各地标准制定工作制定一个原则,比如北京最严格,天津次之,河北稍微放宽但也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截至2013年7月10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环境保护部备案的地方标准共126项。其中北京市独占34项,河北省有8项,天津市只有3项。


  从标准的覆盖面来看,北京市出台的地方环境标准涵盖大气、水、危废等多个方面,基本形成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


  河北省起步较晚,其标准主要集中于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天津市目前已颁布实施3项地方标准,距今最近的一项是6年前出台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虽然国家已出台针对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实施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但河北省内仅有石家庄、保定、唐山和廊坊这4个经济发展相对发达的城市被纳入了实施范围,而衡水等地却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仍执行与区域治理要求不符的较低标准。


  总的来说,相比北京,天津、河北两地在地方环境标准的发展上存在总量偏少、发展滞后、投入不足等问题。


  目前,河北正在加快制定《河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6项地方环境标准。天津也正在制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等地方标准。


  有专家指出,环境标准作为区域联防联控的技术依据,必须率先实现区域内的紧密联系和有效衔接。特别是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应由国家层面宏观引导,涉及省市通力配合,开展地方环境标准及配套管理办法、技术政策研究工作,解决目前环境保护标准的地域性差异。


  一步到位固然有难度,但可以从某些领域寻找突破口,比如油品标准。


  油品是影响机动车尾气排放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标准委的测算,即使现有汽车不做任何改造,使用符合国五标准的汽油和柴油,汽车尾气中的有关污染物排放也将减少10%~15%。


  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油品差异较大。北京已经全面使用国五油品,天津使用的是国四,而河北除少数城市外,大部分地区还处于国三阶段。


  不过京津冀地区油品统一已经有了时间表。据报道,京津冀地区力争今明两年向三地及周边6省、区、市统一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燃油。


  ■措施统一众说纷纭 尚待破局


  每逢空气重污染过程,京津冀三地总是同病相怜。从表面上看,三地遭遇的污染似乎差不多,但实际上,由于产业结构差异,三地的大气主要污染源并不相同。


  北京市统计局近期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北京市的空气质量受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影响最明显。而天津、河北则受工业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粉尘排放的影响更为突出。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京津冀三地污染情况千差万别,“统一的防治措施”到底如何落实?


  有专家解读,从宏观层面来看,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提出统一的防治措施更多是着眼于一些大的政策,例如统一开展淘汰过剩产能、压减煤炭消费等。


  例如,国家发改委日前出台的《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到2017年,京津冀区域要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净削减煤炭消费量分别为1300万吨、1000万吨和4000万吨。日前出台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也提出,京津冀等重点区域要想新上耗煤项目,必须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


  至于在具体操作层面,统一防治措施更多时候是指在应急情况下,三地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统一的防治措施。例如京津冀正在谋划的区域重污染天气统一限号限行。


  专家表示,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虽然分析污染源结构可以为长期治理提供一定的依据和方向,但在出现区域重污染天气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形势进一步恶化,一定是“胡子眉毛一把抓”,采取一切能采取的办法,统一一切可以统一的措施。


  当然,也有人对此持不同意见。一方面,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提出统一防治措施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对应的行政措施有哪些,仍是众说纷纭。另一方面,即便是在应急情况下统一措施,难度也很大,三地如何协调、如何联动还需要长期摸索和磨合。


  ■顶层设计正在绘制 值得期待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范恒山日前在部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相关规划将注重条件约束,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认真研究区域环境、生态、水、土地等的承载能力,合理配置资源,强化资源和环境约束,推动产业升级和空间布局的调整。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在国家层面,国家发改委正组织编制《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从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协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绘制蓝图,并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破解区域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突出问题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目标和任务。


  而在地方层面,虽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没有明确提出区域环境规划的编制主体、编制方法和要求等内容,但京津冀三地有关部门也在不断进行一些积极探索。


  据媒体报道,京津冀及周边6省、区、市正在编制区域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北京市环保局负责编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被视为一个整体,统筹考虑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大气环境容量等制约因素,划定生态红线,使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等客观条件相协调。


  环境问题本身固有的区域性特点决定了必须实施区域环境规划。包景岭建议,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但国家依然可以在定位、政策、原则上对京津冀的区域环境规划作指导,甚至可以统一协调三地有关的人力、物力、财力。


  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环境规划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支持,而资金来自于财政部拨付和地方财政配套,涉及多级财政将导致规划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容易让规划的实施陷入“等、靠、要”的被动局面。


  因此,要想避免区域环境规划因为资金问题而影响其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就需要深入研究相关的财政保障制度,确保规划资金及时到位,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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